天气仍很炎热,溺水事件偶有发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防溺水安全知识。
一、预防溺水的措施
要重点做到“六不”: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二、溺水时的自救方法
1.不要慌张,发现周围有人时立即呼救;
2.放松全身,让身体飘浮在水面上,将头部浮出水面,用脚踢水,防止体力丧失,等待救援;
3.身体下沉时,可将手掌向下压;
4.如果在水中突然抽筋,又无法靠岸时,立即求救。如周围无人,可深吸一口气潜入水中,伸直抽筋的那条腿,用手将脚趾向上扳,以解除抽筋。
三、发现有人溺水时的救护方法
可将救生圈、竹竿、木板等物抛给溺水者,再将其拖至岸边;若没有救护器材,可入水直接救护。接近溺水者时要转动他的髋部,使其背向自己然后拖运。拖运时通常采用侧泳或仰泳拖运法。
特别强调: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不能冒然下水营救,应立即大声呼救,或利用救生器材呼救。救人也要在自己能力范围之内!
四、同伴溺水后如何急救
万一同伴发生溺水的情况后,切莫贸然下水救人,应马上呼喊大人搭救。
将溺水者搭救上岸后,立刻撬开牙齿,清除口腔和鼻内的杂物,使呼吸道通畅;抢救者屈膝,将病人俯卧于大腿上,头朝下,按压腹部迫使呼吸道及胃内的水倒出,如溺水者呼吸和心跳均已停止,应头向上做胸外心脏按摩和人工呼吸,同时急速送医院抢救。
五、岸上急救溺水者方法
1.迅速清除溺水者口、鼻中的污泥、杂草及分泌物,保持呼吸道通畅,并拉出舌头,以避免堵塞呼吸道;
2.将溺水者举起,使其俯卧在救护者肩上,腹部紧贴救护者肩部,头脚下垂,以使呼吸道内积水自然流出。但不要因为呛水而耽误了进行心肺复苏的时间;
3.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及心脏按摩;并尽快联系急救中心或送去医院。
六、防溺水安全知识顺口溜
安全牢牢记在心, 夏天游泳防溺水,
河沟水库和池塘, 千万不能胡乱行。
会游的,别逞能, 水深沟底乱草生,
一旦发生溺水害, 喊人救命没人听,
不会游的更可怕, 稍不留神要了命,
千万注意防险情, 安全牢牢记在心。
游泳就去游泳馆,安全清洁更轻松。
红星职专交通安全教育
随着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 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18周岁至60周岁允许驾驶机动车辆〈小客可至70周岁〉 《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等五次会议通过,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等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第六条第四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1、学生乘车时应该注意的安全:
①头部、手不要伸出车窗外;
②上、下车不要拥挤;
③不要强行搭乘机动车;
④乘车时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
⑤坐在前排的人不要与司机聊天,影响司机安全驾驶。
2、学生行走时应该注意的安全:
①靠右侧靠边行走;
②在公路上不要追跑、玩游戏、打球等;
③横穿公路时,要前后观看清楚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横行斑马线或天桥的地方,要走斑观线或天桥,不要闯红灯!
④不要向过往车辆抛杂物。
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的生命,在此,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过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撰稿:柴艳
核稿:史良 曹刚 刘颖
公众号编辑:于源源
领导审核:张建昇 庄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