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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网络运行管理是指对网络结构、网络设备、网络信息、网络安全及网络用户的管理。
2.学校网络中心在校园网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校园网络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与运行的协调,是学校的网络管理部门。
3.学校的各个部门和个人在使用网络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校网络中心的有关规定。
4.全校教职员工在使用网络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违反学校网络使用制度的,网络中心将上报学校负责领导,经学校审核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网络设备管理
1.网络设备管理指对接入网络的通信主干设备、公共服务器、计算机和打印机等设备的运行管理
2.网络的主干通信设备、网络线路、公共服务器及其它公共设备由信息网络中心管理。
3.接入网络的办公计算机和在网络内由部门建立的服务器,由该设备的托管人负责管理,并在网络中心备案。
4.与独立计算机连接的打印机等共享设备由所连计算机的管理者负责管理,管理者必须对共享设备的使用设备的使用范围进行限定,禁止无限制地开放共享设备。
5.教职工办公设备接入网络由网络中心统一规划和实施,用户需将设备接入网络时,需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后,并向网络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6.网络中心对入网设备的名称、入网软硬件配置、入网接入端口和安装的软件实行统一规范和管理,定期检查其使用情况。
三、网络安全管理
1.网络安全管理是由网络中心负责实施并保证网络与网络信息安全进行的管理。
2.网络用户必须按照所获得的权限使用网络的硬件资源、软件资源和信息资源,禁止未经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使用网络资源。
3.网络用户必须妥善管理访问网络资源的用户名称和密码,长期使用网络资源的用户必须按照网络中心对各种资源的使用规定按时更换用户密码。凡因为管理不善导致密码泄露对网络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4.网络中心负责学校对外连接管理,未经授权任何网络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建立与其他网络间的互联。
5.任何用户未经网络中心授权,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信息,建立网络信息处理系统和占用网络资源
6.学校网络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设备和服务的活动,包括(但不局限于)在网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随意复制或使用未经安全检查的系统软件,以及盗用他人账号等。
7.不得利用网络对他人进行诽谤、诬陷、欺诈和教唆等,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等人身权利,不得侵犯他人的商誉、商标、版权、专利、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等各种知识产权。
四、信息内容审核制度
1.必须认真执行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情形出现,未经审核的内容不得向互联想网发布。
2.对在本校园网发布信息的信源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认真检查,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
3.对在BBS等发布公共言论的栏目建立完善的审核检查制度,并定时检查,防止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言论出现。
4.一旦发现校园网用户利用本校网络资源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的: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本网络中含有上述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并保留原始记录,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5.校园网用户上网的记录、日志等涉及隐私内容,由主管领导订立管理员权限,分级管理按权限查看。
五、防火防盗制度
1.定期检查和维修网络管理中心的电源、线路和其他供电设备;定期检查自动灭火装置,确保灭火装置的正常运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处理。
2.离开核心机房时应关好门窗,注意房门要上锁,钥匙应随身保管好,不要留给陌生人;
3.贵重物品应设专人管理,须外借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有关机密文件、资料等应妥善保管。
红星职专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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